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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分类之德国德国在1972年通过了首部《废物避免产生和废物管理法》,40多年来,经过不断完善和改进,如今在垃圾分类方面立法严谨,责任清晰。垃圾处理遵循“谁生产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企业不仅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处理负责,还要承担回收利用其商品包装物的责任;居民产生的垃圾也必须付费,交由专门机构处理。截至目前,德国联邦及各州有8000余部环保法律法规,欧盟还有400多部法规在德国执行,德国有50万人在从事环保法律法规管理及执行工作。 此外,德国还是早为循环经济立法的国家,其实行的是“连坐式”惩罚措施。如果垃圾回收公司人员发现某处垃圾经常没有严格分类投放,会给附近小区的物业管理员以及全体居民发放警告信;警告后仍未改善的,公司就会提高这片居民区的垃圾清理费。通常,收到警告后,物业与居民自管会将逐一排查,找到“罪魁祸首”,要求其立即改善。根据2019年的德国罚款目录,违法弃置垃圾的罚款额度因恶劣程度不同在10欧元到5000欧元不等。 |